在郑州读大专时,张国臣看过打击传销的宣传片。但是,直到他当上“业务经理”、名下份额达116余份以后,他还丝毫不知道他所谓的“连锁销售”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传销。
去年3月,大专快毕业的张国臣在郑州找了一份物流管理的工作,每个月收入1500元左右。干了没两个月,哥哥张德根从云南曲靖打电话,称自己在云南“做中药材生意”,国家政策支持,赚钱很容易,叫他到云南来帮忙。
出于对亲兄弟的信任,张国臣马上辞了工作来“支援西部建设”。4月28日,他到达曲靖。张德根和另一个老乡带着他下馆子吃了一顿饭,又坐出租车在曲靖市区转了两圈,看完街景后,车停在了一片有大量出租屋的城中村里。
张国臣这才发现,许多自己熟识的老乡都到了曲靖。在出租屋里,张德根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从事药材生意,而是碰上了一个西部开发的好项目,从事“连锁销售”,请他帮忙考察、选择一下。仔细了解这个项目的操作方法后,张国臣“脑子一热”,动了心。在北京卖菜的父母听说兄弟俩在云南做生意急需用钱,没有细问就掏出了积蓄。
2007年4月30日,张国臣成为哥哥张德根的“下线”,一共买了7份“产品”,两万多元。
一个多星期后,他们的堂弟张国龙也到了曲靖。由于10多年前父母就到北京打工,张国臣是在张国龙家长大的,二人情同亲兄弟。听堂兄们说云南有如此好的药材商机,原本在广州打工的张国龙在接到3次电话后便辞职西行。他投入了1.37万元申购了4份“产品”,成为张国臣的“下线”。
之后,张国臣将其女朋友发展为“下线”,张国龙也把叔叔张铁帮拉入体系。直至今年1月12日警方捣毁这个家庭式传销窝点时,张国臣的涉案金额达38万余元,张国龙也升至“经理”级别,名下有90余份份额,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张国臣说,以前读书时听老师讲过传销是非法的,但他并不知道自己从事的“行业”是传销。他投入的两万余元换回了一套西服和一套“精品”,包括一个公文包、一件衬衣、一条领带、一个打火机、一条皮带和一个钱包。尽管其“下线”大都没有得到产品,他也没有怀疑过“连锁销售”的合法性。
由于“体系”中多是自己的同乡和熟人,对人身自由没有进行太多控制,这也使得张国臣深信自己在从事正当职业。他在5月份曾经回郑州去将女朋友接过来,在曲靖火车站遇到了警察盘查,他称自己是从事“连锁销售”的,便轻松过关。
张国臣称自己真心相信这是一个国家扶持的、可以迅速致富的“新兴”产业。他说,自己并没有打算骗堂弟和女朋友,甚至,他将父母打工多年的积蓄都拿来借给他们申购产品,以获得更多份额尽早“晋升”。但是,有大专学历的他没有清楚想过这个“体系”究竟是怎么运转、自己赚的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在曲靖安顿下来后,张国臣将父母接来住在一起。从小与父母聚少离多,张国臣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唯一的不足是哥哥张德根“晋升”后不知道去了哪里,除了“申购”和“打款”时偶尔通通电话,平时没有任何消息。
每天早饭后,张国臣就去老乡那儿“串体系”,即“谈谈行业里的事”,下午是“上课”时间,不同的人轮流授课,读《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厚黑学》等书籍,互相交流心得,抄笔记。有时他自己也会站到讲台上给“下线”们讲讲“人际交流”。吃完晚饭,大家坐在一起唱唱歌。没有电视看,“上面的人”说看电视会浪费时间精力。
“晋升”至“经理”后,张国臣不需要直接发展“下线”了。他有大把的时间与同乡们打扑克、聊天、闲逛。
如今在看守所里等待判决的张国臣表示不埋怨哥哥张德根将自己带入歧途,“我哥哥也是被骗者。”他只恨自己不懂法,“太想赚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子而被人利用了。”
执法人员呼吁调整“打传”手段和方法
“上层骨干人员可恨,下层参与人员可怜,教育不听、执迷不悟者可悲、可气。”对非法传销人员,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胡乔智这样总结。
在“打传”过程中,麒麟公安分局采取切源头、打骨干、端窝点的原则,对大多数参与传销的人员以教育、劝返、遣返为主,对骨干分子搜集足证据后予以打击。近几年来,全区有30多个“经理”级别的传销分子被判刑。
胡乔智说,这并不容易,因为大部分传销人员都不会如实交待问题,以庇护自己的亲朋好友、逃避打击。参与者又全是外地人,流动性大,部分“下线”人员被遣返,给取证带来很大难度。“虚拟化”传销盛行后更是没有实物证据,言辞证据难以固定。
另外,目前我国法律上对传销没有法定罪名,只能以“非法经营罪”治罪。根据刑法规定,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非法获利所得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犯罪要件。但在传销组织中,只要升至“主任”级别就构成这一罪名了,“打击面太宽,涉及人员太多”。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公安人员一般以起骨干作用、危害较大的经理和高级业务员为打击重点。
“打传”工作的牵头者、工商部门也感到有点儿力不从心。麒麟区工商局局长世勇说,行政处罚手段对传销分子来说苍白无力。“工商局的监管对象是经济实体,但参与传销的一般是自然人。罚款吧,他们也是受害者,无钱无物,批评、教育以后遣返吧,过两天又回来了。”
抓到传销人员后通常要带回工商局先进行调查,问题严重再移交给公安局。而最让工商局头疼的就是这一程序。工商局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带人回来后,不能铐,不能绑,不能限制其行动自由,传销人员翻墙、跳楼逃跑的事件发生了好几起。有一次,一名传销骨干人员趁人不备想逃跑,跳到两面墙的夹缝中被卡住了,工商局只能请来消防队员将其解救出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
作为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世勇呼吁,打击传销的执法手段和方法应该调整。今年1至3月,麒麟区的集中“打传”行动就是以区公安局牵头、工商部门配合,打击力度明显加强。
冒充记者传销人员敲诈“打传办”
今年1月下旬,曲靖市委、市政府和麒麟区委、区政府的多个部门收到了一份“民主与法制驻河南记者站”发来的《上诉状》,投诉警察借“打传”之机非法搜查其居所、非法扣押其个人财物、强行搜查女性身体并殴打儿童。
具状人自称王廉军,是“民主与法制驻河南记者站站长”。他说,1月16日早上7点钟,有民警“砸开”他的家门,“十几个人一没有执法证,二没有搜捕证,强制在我们的卧室内乱翻乱拿”,“一伙人把被子、衣服、皮箱、皮包、手机两部、电视机、DVD、VCD、手提式电脑以及学生书籍、皮包和皮包里6000元现金、3万元卡、煤气社(原文如此,应为“灶”)等全部拿走完,并把我的16岁男孩、7岁女孩打倒在地……又把我爱人强制带到派出所,硬逼我爱人说是搞传销的,因我们是搞新闻工作的,他们只好把我爱人放了出来。”
这名“记者”说:“我打印了1000份材料,发送到全国各级领导、报社、电台的记者们以及各类社会各层人士,来评价一下你们这次行动是不是非法?……我以记者站的身份聘请了北京十大律师到法院起诉你们这些非法行为,并邀全国各大电台、报社记者前来采访、旁听,我准备在电台、报纸上报道,题目是‘云南曲靖大打一场传销背后的抢劫’。”
《上诉状》的落款为“民主与法制驻河南记者站”并加盖了公章。从材料来看,王廉军还将这份材料同时发送到了“中共人大政协、中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民日报、新华时报、中央焦点”等部门。
这名具状人还在信后附上了十几名“证人”的手印。收到材料后,曲靖市委十分重视,要求麒麟区公安分局调查清楚,尽快回复,妥善处理。
副局长胡乔智觉得有点儿蹊跷:“对于没有暴力抗法的,我们不可能动粗。”但他还是立刻着手倒查,参与那一次“打传”行动的工商、公安、联防综治人员是谁、扣了什么物品、有没有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坚决不允许执法活动中趁火打劫的违法行为”。
调查结果是,在那次执法活动中,“打传”小组人员不仅带齐、出示了相关证件,严格按程序行事,也搜查到了“申购”的原始凭证,由于判断对方是传销人员,便扣押了一台电视机、一台VCD机以及相关书籍资料。但并没有《上诉状》中列出的现金、电脑和银行卡等物品。
还执法人员清白后,胡乔智开始怀疑起写信人来。“信中对国家机关的称谓犯了严重错误,对于一个记者来说这应该是常识。言辞过激可以理解,但是怎么能把我们说得一无是处、把执法人员描述得像土匪一样?是不是传销人员在反击我们?”为慎重起见,分局经侦大队发函到郑州《民主与法制》社驻河南记者站请求确认。
对方也很重视,回函告知“查无此人”。老公安胡乔智拿着两张信函一对比,就瞧出了端倪:《上诉状》上印的公章少了一个“社”字,字体和五角星的方向都不一致。公章是伪造的。
这时候,王廉军进一步与麒麟区委宣传部联系,要求区打击传销办公室“赔偿”1万元。公安人员锁定证据,一举将他拿下,当场在他身上搜到了7个“记者证”,在其中一份证件上,王廉军又摇身一变成了“民主与法制驻云南记者站站长”。
警察还在王廉军的住所里搜到了大量信访件,以及30多本假记者证。他们查实,这名“假记者”一面在曲靖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一面在曲靖各县区招摇撞骗,打着“伸张正义”的旗号专找上访人员,收取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钱财,并且骗吃骗喝。
经过核实,王廉军罗列的10多名“证人”,都是与王有亲属关系、在曲靖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其中4人是已被登记在册遣返回乡的。让警察们啼笑皆非的是,这些人员也都人手一本“记者证”。
目前,王廉军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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